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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吴建华等人涉黑犯罪案件
2020-11-04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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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1-04


2020年11月3日,吴建华等19人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、敲诈勒索、诈骗等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。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莉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,从全区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公诉团队,以优质的办案团队开展办案攻坚。预计庭审时间将持续一周左右。


参加法治教育的相关单位人员和被告人家属50余人旁听了庭审。

检察机关指控,2004年以来,被告人吴建华纠集被告人马春梅、吴芳芳、吴生成等家族成员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,先后笼络被告人王阿萨、马小峰、施亚军等前科劣迹人员、被告人欧阳震、王军等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公职人员被告人罗立国,以有组织地高价抵顶二手车转换现金高利贷债权为主要手段,通过实施寻衅滋事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,干扰、破坏他人正常生产、经营、生活,大肆聚敛钱财,使该组织的规模影响和经济实力不断壮大,并长期盘踞宁夏吴忠、银川地区,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,为非作歹,欺压群众,严重破坏了吴忠、银川地区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
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,持续发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化,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,彰显了司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坚决从严的态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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